【拍卖公告】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38号科技一条街一层104号房产租赁使用权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1月15日12时至2026年1月16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赁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38号科技一条街一层104号房产租赁使用权,面积:80.7㎡,总层数:2层,所在层:1层,租赁年限:1年,年租金:106335元,日租金:3.61元/㎡,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目前空置状态。
起拍价:106335元/年;竞买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租赁标的物面积等数据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交接时面积、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租赁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租赁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房产面积、用途、结构及性质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租赁标的物(不包含水、电、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包含动产及其他财产或权益)。水、电、暖、维修费、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即买受人)自行单独缴纳。
3、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房产的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所需费用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后,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
4、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交纳年租金及履约押金、拍卖佣金等费用。
5、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租赁标的物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四、租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租赁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付清年租金及履约押金、拍卖佣金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报名前须与拍卖人联系,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17699413135、0991-4504788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租赁标的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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