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精河镇乌鲁木齐路北侧鸿兴楼酒店1幢-1-3层、2幢1-2层房地产及酒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355.8㎡(其中1幢-1-3层2057㎡,2幢1-2层298.8㎡),混合结构,商业服务用途;共有宗地面积:1070.36㎡,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6年1月18日止,不动产权证:新(2022)精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373号、0001381号。标的物按照现状整体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