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新疆皮山县和平桥稀有金属矿探矿权转让
关于新疆皮山县和平桥稀有金属矿
探矿权转让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规定,受探矿权人委托,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新疆皮山县和平桥稀有金属矿探矿权的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概况
(一)勘查项目名称:新疆皮山县和平桥稀有金属矿普查;
(二)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
(三)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21115040056580;
(四)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五)图幅号:J43E022024;
(六)有效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6年11月22日;
(七)勘查面积:58.05平方千米;
(八)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
(九)勘查矿种:金多金属矿;
(十)转让方式:拍卖;
(十一)起拍价(人民币):3000.00万元;
(十二)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00万元;
(十三)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万元。
二、矿区交通位置
矿区交通不便,仅有新藏公路(219)从探矿权区中部通过,距离和康县15千米,距离叶城县250千米(图1)。行政区划隶属和田地区和康县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77°47′03″~77°54′03″;北纬36°23′01″~36°26′01″面积约58.05平方千米。
三、工作量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1∶1万地质测量43平方千米,拣块光谱样42件;施工探槽22条共1857m,已完成编录并取化学样583件,刻槽样24件;完成钻孔13个,工作量2412.03m,取化学样573件,钻孔原生晕279件。
设计主要工作量与完成工作量统计表

四、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槽探工程
1、北部矿化蚀变带(Ⅰ号矿化蚀变带)上共施工14个探槽,其中5个探槽中见矿(化)体,9个探槽中未见明显的矿化体,见矿情况如下:
TC01见一层银矿体,视厚度为1.5m,对应样品为H3,Ag品位为257.38g/t。
TC02中见两层矿体,第一层矿体视厚度1.5m,对应样品为H14,Au品位为1.57g/t,;第二层矿体视厚度1.2m,对应样品为H18,H18中Au5.81g/t。
TC10中见两层金矿体,第一层矿体视厚度1.5m,对应样品为H3,Au品位为1.02g/t;第二层矿体视厚度1.5m,对应样品为H5,Au品位为2.45g/t。
TC12中见一层金矿体,对应样品品位为H5,视厚度1.0m,Au品位为5.77g/t。
TC20中见一层多金属矿体(铅、金、银),其中铅矿体视厚度约5m,Pb最高品位61.58%,最低品位1.21%,平均品位Pb25%;金矿体视厚度约8m,Au最高品位11.03g/t,最低品位1.03g/t,平均品位为3.30g/t,银矿体视厚度3m,Ag最高品位869.3g/t,最低品位261.7g/t,平均品位为615.53g/t。
2、南部矿化蚀变带上共施工8个探槽,其中Ⅱ号矿化带施工3个探槽(TC07、TC08、TC09),Ⅲ号矿化带施工5个探槽(TC04、TC05、TC06、TC21、TC22)。共有3个中见矿(化)体,5个探槽中未见明显的矿化体,见矿情况如下:
TC04中见一层矿(化)体,视厚度1.0m,矿体对应H44品位为Au5.17g/t。
TC07中见一层铅锌矿体,对应样品为H7,视厚度1.0m,品位为Ag46.30g/t,Pb1.94%,Zn6.90%。
TC21中见一层矿化体,对应样品为H1,视厚度1.0m,品位为Au1.04g/t。
(二)钻探工程
1、Ⅰ号矿化蚀变带上共有12个钻孔控制,其中6个钻孔(ZK0002、ZK0301、ZK0501、ZK0502、ZK0302、ZK1501)见矿体,4个钻孔(ZK0001、ZK1601、ZK3201、ZK4602)见矿化体,2个钻孔未见矿(ZK2401、ZK0801)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钻孔ZK0001和ZK0002布设在TC02附近,目的是对TC02中矿化带进行深部验证。钻孔中41.40m-63.50m见硅化大理岩,局部有星点状孔雀石化。样品分析结果显示,30.10-33.10m处见一层金矿化体(H3-H5),平均品位Au0.58g/t。ZK0002中在105.50-107.50(H5-H6)处见一层金矿体,平均品位为Au1.05g/t,在122.20-123.20(H13)处见一层金矿化体,品位为Au0.95g/t。
ZK3201布设在TC10附近。钻孔中所见矿化蚀变带与探槽中相对应,但是与探槽相比,矿化变弱。钻孔化学样分析结果显示,钻孔中多处出现矿化:其中Au最高品位为0.56g/t,Ag最高品位66.58g/t,Cu最高品位0.13%,Pb最高品位0.24%;未见工业品位的矿体。
ZK1601布设在TC03东侧。钻孔中在预见矿位置已见含矿层位,但是矿化较弱。化学样分析结果显示,仅局部有金矿化,148.85-149.85m处见一层金矿化体,品位Au0.99g/t。
ZK0301布设在TC20附近,目的是为了验证探槽中所见铅矿体的延深情况。钻孔中在预见矿位置出现对应的矿化蚀变带,化学样分析结果显示,钻孔中见多层金矿体或矿化体,其中主要矿层位于70.45-86.70m处,低品位(1g/t)以上样品有6个,最高品位Au2.29g/t,最低品位1.07g/t,平均品位1.54g/t。
ZK0302目的是为了控制ZK0301所见矿体深部延深。化学分析结果显示,钻孔中见一层金铅矿体,位于117.70-118.50m,伪厚0.80m,真厚0.57m,品位Au2.56g/t,Pb2.57%。
ZK0501和ZK0502布设在TC20西侧,目的是分别控制矿体走向和倾向。 ZK0501钻孔中预见矿位置均出现相应的矿化蚀变带(层位),褐铁矿化较强。化学样分析结果显示钻孔中出现三层矿体:第一层为金矿体,位于41.80-42.80m,Au品位1.42g/t,第二层为铅矿体位于52.85-53.83m,Pb品位3.52%,第三层为铅矿体58.15-59.75m,铅品位为1.15%。 ZK0502中见三层矿体,第一层为124.40-125.40处(H10)Au1.48g/t,Ag91.67g/t,Pb6.47%;第二层为126.40-127.40处(H12), Au0.99g/t,Pb3.14%;第三层为129.40-130.40处(H12), Au4.31g/t,Pb4.22%。该三层矿体处于同一矿化带内。
ZK4601布设在探槽TC12附近,钻孔中所见矿化蚀变带与探槽相对应,钻孔化学样分析结果显示在60.20-61.20m(H7)处见一层金矿化体,品位为Au0.66g/t。
ZK1501化学样分析结果显示:钻孔中见一层铅矿体,位于169.60-170.80m处,伪厚1.20m,真厚0.85m,品位Pb0.83%。
2、Ⅱ号矿化蚀变带钻探工程见矿情况
Ⅱ号矿化蚀变带只施工一个钻孔ZKS01,钻孔中未见矿。
五、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地点:公拍网-资产拍卖-矿权https://zc.gpai.net;
2、拍卖方式:线上拍卖;
3、公告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15日;
4、线上竞价时间:2026年3月16日11:00至2026年3月17日11:00(延时除外);
5、报名地点:公拍网https://zc.gpai.net、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11:00至2026年3月16日18:00止,咨询电话:13999243330。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办理方式。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证;
9、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10、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竞买申请人在公拍网注册账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提交报名资料。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办理竞买手续(非授权委托的,无需提交第6、7项资料)。
(四)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
(五)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转让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成为竞买人,由拍卖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竞得人需按《探矿权转让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以上探矿权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近五年来,没有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
4、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及“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保证金与成交款
1、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未竞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日内不计利息全额原路径退还竞买人。
2、拍卖成交的,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成交余款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拍卖人账户(收款账户: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313881000086;账户号:00000 20000 1100 6464 7250)。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转让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线上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拍卖人签订《探矿权转让拍卖成交确认书》。
3、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十、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资源,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条件请务必到标的物所在区域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局、工商登记等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必须符合本探矿权的要求条件。
2、矿产资源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转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供参考,相关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转让人对探矿权的开发前景、资源品质等实质性保证,请有意竞拍者实地斟查为准。
3、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转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风险和责任自担。
4、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转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草场和林地补偿、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6、本次探矿权转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矿区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转让探矿权的现状(包括历史遗留采坑复垦及道路手续办理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十一、对拍卖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转让人予以澄清,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转让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转让价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内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人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按照《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转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
2、本次转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转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更正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3、本次探矿权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本次转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4、本次探矿权转让拍卖事宜可浏览:
公拍网(https://zc.gpai.net/);
5、咨询电话:0991-4504788、13999243330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标的物详情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