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破碎设备一批租赁使用权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2月12日12时至17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赁标的:破碎设备一批租赁使用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整体进行拍卖,租赁期限:10个月(2026年、2027年各为5个月),租金按年支付,详见下表:

租赁标的物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租赁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委托人交接时现状为准。
二、租赁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租赁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租赁租赁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为10个月租金价格,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以委托人交接的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委托人实际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人(即买受人)应妥善保管租赁设备,按时保养,并承担运营管理费等。设备如发生故障,由承租人自行维修,并承担因事故、操作不当等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3、承租人须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设备,不得私自改装以及用于任何违法活动。
4、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租赁标的物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四、租赁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租赁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3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评估费,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报名前须与拍卖人联系,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17699413135、0991-4504788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租赁标的物详情。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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