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阿勒泰市113座公交站台广告位租赁使用权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17日12时至2026年3月18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信息摘自博锐兴评报字[2026]015号价格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交接时之现状、站名、广告位尺寸和位置为准。
二、租赁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租赁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租赁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租赁标的物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委托人交接时实际现状、站名、广告位尺寸和位置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电费、维护维修费、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买受人)自行单独缴纳。
3、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物结构,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后,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
4、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年租金)、租赁押金、评估费及拍卖佣金,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租赁标的物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四、租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租赁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年租金、租赁押金、评估费及拍卖佣金,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报名前须与拍卖人联系,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0991-4504788、17699413135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租赁标的物详情。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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