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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公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嘉兴街530号锦绣年华住宅小区3#底商住宅楼二单元1801室

* 来源 : 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 作者 : XTD * 发表时间 : 2026-03-13 * 浏览 : 0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定于2026413日上午11时至2026414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s://sifa.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嘉兴街530号锦绣年华住宅小区3#底商住宅楼二单元1801,建筑面积:117.38㎡,2020年建成,东西朝向,钢混结构,三室两厅一厨一卫,住宅用途,产权证号:新(2022)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6668号。

网络询价:674481.66元;起拍价:539585.33元;

保证金:5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对可能存在未知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再三斟酌,仔细思考,竞买人一旦报名并出价,则视为接受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接受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及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经实地查勘,标的物房产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嘉兴街530号锦绣年华南区3#底商住宅楼二单元1801室房产,室内为毛坯目前空置,存在欠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维修基金,欠缴20201192026630日物业费约12800元、欠缴202010月至20264月采暖费约15100(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以上欠费仅供参考,具体欠费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竞拍成功后,交房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以实际腾房时间为准,不能保证交房周期。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标的物房产、土地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其他欠费和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定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欠缴的维修基金、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物业费、暖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买受人迟延交纳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京东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医路支行;行号:104881004104;账号:6232638300104689515,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261173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91181770991-4504788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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