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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住宅6区22栋1层1单元101室住宅

* 来源 : * 作者 : XTD * 发表时间 : 2020-01-06 * 浏览 : 189

变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22日上午11时至2020年3月22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住宅6区22栋1层1单元101室住宅,建筑面积:85.86㎡,砖混结构,规划用途为住宅,一梯两户,南北朝向,两室两厅一厨一卫,1990年修建,房屋所有权证号: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2013394751号。

评估价:278959元,变卖价:不低于265011.05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0年1月22日上午11时至2020年3月22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辅机构与本院联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本次变卖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二次装修及室内不可移动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目前有带病老人暂时居住,腾迁较困难。以上数据参考新疆正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新房估字【2019-00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362965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


变卖辅助机构: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4504788、13999243330、18009916525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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