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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预告】一批小型机动车

* 来源 : 公拍平台 * 作者 : XTD * 发表时间 : 2023-06-07 * 浏览 : 21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6月15日12时至2023年6月16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一批小型机动车。本次拍卖车辆整体进行拍卖,均不包含车辆号牌,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付,详见下表:

总评估价:181100元,起拍价:1811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进行拍卖,均不包含车辆号牌,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付,自行查询标的物违章罚款扣分情况,标的物信息摘自兆新评报字【2022】050号、054号及【2023】第021号评估报告。

2、根据国务院下发《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2] 92号)文件,文件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故本次拍卖车辆仅限企业用户报名参与竞拍。

四、重要提示: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或是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拍卖人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

六、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

1、有意竞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竞买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须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携带公章办理竞拍申请手续,获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合格后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8时止),保证金到帐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18999125507、0991-4504788

线下接待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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